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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10月起按新标准“整容”《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发布
    即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为申城的“长相”定下了规矩。
    该规定适用于本市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以及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城市化地区,涉及建筑景观、公共设施、园林绿化、广告标志、城市道路、城市水域、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8个方面,对城市容貌的管理提出了较高的更量化、更具体的要求。例如:
    .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的临街单位或商店不得设置封闭式卷帘门,而应采用透视、美观的防护设施,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绿地、绿化隔离带应布局合理,能体现出各个季节的变化;
    .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物外立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及非广告设施;
    .主要道路和景观区域内的临街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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